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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表演藝術雜誌195期封面
新聞大要

為了提升經濟成長率、刺激民間消費,行政院長劉兆玄於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首度宣布,以中國民國國民為對相發放消費券,每人額度為三千六百萬元。經立法院通過後,每位民眾在春節期間不僅領到一筆「意外的年終獎金」,各行各業更在發放前即提前開跑,紛紛以拼實惠、比創意等行銷手法搶食消費券這塊大餅。而低迷已久的藝文團體也搶搭消費券熱潮,祭出搭配消費券折價、戲迷集消費券邀演、三千六百元看一整年,一直到捐消費券邀弱勢團體看表演等等。形形色色的方案似乎使得表演藝術「活絡」了起來,然而抽離了這些現象之後,消費券,究竟藝文團體分得到這杯羹嗎?

文字 喻小敏 博客來網路書店銷售經理

你的消費券花了嗎?怎麼花的?

從政府決定發放消費券之後,各行各業無不絞盡腦汁、摩拳擦掌想要分食八百六十億這塊大餅。農曆年假結束後,藝文界率先登場的第一個大活動「台北國際書展」,參觀人次高達五十萬人,創下了近年來的最高紀錄,參展出版社業績也有一至二成的成長。這對面臨產業結構調整的出版業而言,是相當不容易的。

分析今年台北國際書展成功的原因,大家都不約而同指向消費券這個因素,除了承辦的「台北書展基金會」在消費券發放之前就號召藝文界人士連署宣誓:「我的消費券會買書」,台北國際書展是消費券發放後第一個大型展覽活動,也是一個有效分配消費券的關鍵因素,參展出版社都表示,收到的消費券比想像的多,以青少年族群為主要市場目標的出版社,更因為這群人的預算增加,使用消費券的人更高達七成。

但是,消費券是一時的,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民眾如何使用,歸究倒底,還是預算分配的問題,而分配則與生活需求的優先順序有關。我不禁想到以前聽到的一個故事:蘇聯共產時期,一對清貧度日的老夫妻,承襲自帝俄時期以來對藝術文化的熱愛,再苦也要省下錢去聽場音樂會、看場表演。

看來,我們還有好長的路要走。努力推出好節目,努力做行銷,努力經營民眾的藝文品味,這些比想如何搶食消費券還要重要的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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