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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文章摘自:Smart智富月刊.第 118 期 / 封面故事 / 作者:方德琳

30歲前,她是「生活品味比什麼都重要」的敗家女。30歲以後,這位喜歡愛瑪仕(Hermès)絲巾的時髦女孩,開始過著紀律存錢的生活。一切改變,只因為一間小套房。
30歲前,她是「生活品味比什麼都重要」的敗家女。30歲以後,這位喜歡愛瑪仕(Hermès)絲巾的時髦女孩,開始過著紀律存錢的生活。一切改變,只因為一間小套房。

擔任廣告業務的簡靜怡,29歲那年,已經是人人稱羨的百萬年薪族。由於家境不錯,和父母同住時,她的生活排序是旅遊第一、美食次之、名牌服飾配件則排第三。週休二日飛到香港購物,單是泰國曼谷,一年可以去3次。每週至少兩次跟好友吃美食、喝紅酒。

至於鞋子,非Gucci與TOD’S不穿,「反正,錢要賺,還有;那種明明有錢,可是看起來沒有品味的人,我totally(完全)不能理解。」簡靜怡回憶過去的價值觀。

到了年底,如果手邊還有閒錢,會再出國旅遊花光光。因為她認為,人活著一定要有「存在感」。讓自己徹底放鬆,打開感官接收器,體會不同國家的特質與文化,正是存在感的來源。

【重視生活品味,當7年月光族】

因為品味比什麼都重要,使得她長達7年,過著月光族的生活,即使年薪拉高到百萬元以上,照樣存不了錢。

台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祕書長劉凱平觀察,現在會存錢的年輕人愈來愈少,「他們不願意犧牲眼前消費的快樂,去換取未來不確定的幸福。」30歲以前的簡靜怡就是這麼想,曾經有同事提及某個投資標的,5年賺了數倍,當時,她心裡卻認為:「天啊!5年,要這麼久,有多少倍,我也沒興趣!」

不過,30歲那年,這位常看電視影集《慾望城市》(Sex and the City)的敗家女,卻出現180度的轉變。

故事回到她30歲生日前夕。2005年的一個星期天,站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街頭,這是一個逛街但卻毫無所獲的下午。簡靜怡邊走邊想:「從小跟爸媽住在一起,如今快30歲了,經濟已經獨立,只差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,乾脆買間房子當生日禮物,以後就可以像影集中那些女生一樣,住自己的房子!」

精彩全文詳見《Smart智富網站》http://smart.businessweekly.com.tw/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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